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义乌市行政五号楼风冷空调更新改造设备供货及安装工程货物招标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义乌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出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义乌市丹溪北路699号(义乌市行政五号楼)。
2.2工程规模:义乌市行政五号楼风冷空调更新改造设备供货及安装工程货物招标,通过本次招标选取一家单位负责义乌市政府行政五号楼空调更新工程,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完成原有设备和相关管线拆除、中标设备制造、试验、运输装卸和运输保险、安装(含吊装)、管线对接安装、群控系统集成、调试、验收、成品保护、试运行、技术服务及培训、相关文件的提交、与技术规格一致的设备图表、土建基础图及资料、质保期内的免费维修和保养等工作。
本次招标预算价(最高限价)140万元。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计划工期:工期45日历天,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4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注:具体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5招标范围:包括招标范围内所有要求完成原有设备和相关管线拆除、中标设备制造、试验、运输装卸和运输保险、安装(含吊装)、管线对接安装、群控系统集成、调试、验收、成品保护、试运行、技术服务及培训、相关文件的提交、与技术规格一致的设备图表、质保期内的免费维修和保养等工作,具体招标内容、规格型号、数量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必须满足:
①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拟招设备的生产厂家或其代理商(同一品牌设备只能以一个投标人的名义申请);
②若生产制造商投标的则注册资金不小于人民币5千万元(若外资注册,按照开标当日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外汇中间价换算);若为代理商参投本项目的,参投多联式空调机组品牌设备的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小于人民币5千万元(若外资注册,按照开标当日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外汇中间价换算)且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小于人民币1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投标的需具有所投品牌设备的生产制造商开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书;
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3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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