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工作服年度采购项目(2024-2025年)
项目编号:系统自动生成
资格预审文件
项目类别:货物类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人: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资格预审公告
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响应。
一、 项目名称: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工作服年度采购项目(2024-2025年)(项目编号:系统自动生成)
二、 项目类别:货物类
三、 采购内容:为采购人提供工作服及相关服务(详见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四、 最高响应总价限价:人民币壹仟肆佰玖拾壹万陆仟陆佰叁拾伍元整(¥14,916,635.00元)。
五、 申请人资格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分公司响应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二)申请人须是拟响应货物的制造商或是拟响应货物的最终制造厂家,即拟响应货物必须在申请人的生产制造车间装配、检验出厂。
注:1、提供申请人的厂房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等资料扫描件;
2、提供申请人厂房内外部相片(其中相片必须反映投标人的企业名称)、主要生产制造设备的相片。
3、申请人须按采购人规定格式提交《生产厂家(制造商)声明》;
(三)申请人必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含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完成过单份供货合同金额≥500万元的工作服?ū敬尾晒悍段诘囊恢只蚨嘀址爸掷啵┕┗跻导ǎ┗踅鸲钜远杂Ψ⑵苯鸲钗?/font>。
注:1、供货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对应发票的扫描件,业绩时间以供货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合同必须能反映工作服的供货内容、工作服的生产制造商、服装种类及合同签订时间,如合同不能完全反映业绩要求的全部信息,需同时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如用户出具的证明文件等)扫描件,所提供的扫描件须加盖申请人公章。若申请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虚假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响应。
2、2021年1月1日以后(含2021年1月1日)签订的供货合同的供货金额以合同签订之日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期间所采购工作服的合计供货发票金额为准。
3、2021年1月1日以前签订的供货合同,但合同有效期跨过2021年1月1日。其供货金额以2021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期间所采购工作服的合计供货发票金额为准。
4、发票的发票编号、单位名称和总金额均应完整、清晰显示。不能完整、清晰显示以上信息的,业绩不计算在内。
(四)申请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以信用广州网站公布的黑名单为准。
注:①以申请人提供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任一天在信用广州网站查询的截图为准。
②查询截图的路径如下:查询网址https://credit1.gz.gov.cn/publicity/honourFuzzyList?type=2→黑名单)。
③如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找不到和您的查询相符的记录或类似意思的表述,则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五)申请人须按采购人规定格式提交《申请人声明函》。
(六)申请人须按采购人规定格式提交《申请人廉洁承诺书》。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六、 资格审查方式
(一)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择优制。
(二)正式响应供应商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申请人少于等于 7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申请人为正式响应供应商。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申请人超过7名时,择优选取综合得分前7名成为正式响应供应商。
3.申请人的择优评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分。择优评分相同时,取企业实力得分高者排名在先;企业实力得分也相同的,取生产能力得分高者排名在先;生产能力得分也相同的,取产品检测能力得分高者排名在先;产品检测能力得分也相同的,由资审委员会自行推荐。
4.当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申请人不足2名时,则该项目采购失败。
(三)当本项目采购失败时,采购人分析采购失败原因,修正采购方案,重新组织
采购。
(四)其他说明
申请人必须对本项目内的全部采购内容进行响应,只对部分内容进行响应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七、 公告开始时间: 2024年11月9日
八、 公告结束时间:2024年11月13日
九、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4日09时30分
十、 其他
(一)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三)供货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至 2025年12月31日止,或至实际采购货物的结算金额达到暂定合同总额时止,二者以先到者为准,自订货通知发出之日起40个自然日内到货;采购人零星加单在30个自然日内完成。
(四)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用户需求书》。
(五)登记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获取方式、保证金缴纳
1.登记时间:2024年11月9日至2024年11月13日18时:00分。
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9日至2024年11月13日18时:00分。
3.登记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方式:
(1)申请人须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简称本平台)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本平台网址:http://www.gzsun.com.cn/。
(2)现场咨询地点: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9楼)。
(3)采购文件售价:本项目不收取。成功办理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阳光平台指示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4.保证金金额如下:¥200,000.00元(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通过资格预审的正式响应供应商,须按照广州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站公告约定时间前将保证金划达对应项目账号,否则为无效保证金。汇款时请注明所投项目名称。供应商在平台完成项目登记后,在平台首页右上方我的项目模块,找到已完成登记的项目,点击项目流程,进入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模块,即可查看对应项目的保证金账号信息。
供应商可选择银行柜台转账、网上银行转账两种之一的方式缴付保证金。如采用保函或保证保险的形式递交的,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银行或保险公司规定的格式递交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在响应截止前单独密封递交至开标室。
(六)申请人注意事项
1. 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申请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申请文件。申请人参加响应前,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简称阳光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http://www.gzsun.com.cn(注:如已办理CA证书,响应前请确认CA有效期。)
2. 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资格预审文件来制作电子申请文件。
3. 申请人需在提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申请文件,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申请文件阳光平台一概不接收。
4. 申请人上传申请文件和解密申请文件应使用基于chrome内核的(例如chrome、edge、360极速、qq等) 浏览器,因申请人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申请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申请文件的本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5. 申请人应在申请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申请文件,因申请人自身原因造成申请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申请文件;因申请人之外的原因造成申请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申请文件。如解密失败,申请人可在申请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阳光平台。
6. 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申请人进行项目响应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申请人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7. 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申请人准备申请文件和递交申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七)现场考察及采购答疑会
1. 本项目不举行现场考察活动。
2. 本项目不需要现场采购答疑会。
(八)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解密时间
1. 递交申请文件方式:在阳光平台上传电子申请文件。
2. 申请文件解密时间:2024年11月14日09时:30分至2024年11月14日10时:30分。逾时解密的申请文件将被确认为无效响应。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报价结果,申请人可登录阳光平台查看报价情况。
(九)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http://www.gzsun.com.cn)
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ygcg.gzggzy.cn/p92/index.html)
十一、 异议及投诉的处理
潜在供应商或利害关系人对本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通过书面形式提交。如潜在响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按相关规定进行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招标合同部,电话:020-87159059(办公时间:8:00~17:00)。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一路12号。
投诉受理部门: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招标监督工作组
电话:020-87159299(办公时间:8:00~17:00)。
十二、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一路12号
联 系 人:刘工
联系电话:020-87159059
十三、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九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詹女士、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0-89160840、89160766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20-89160999
E-mail:cg@gemas.com.cn
十四、 平台技术支持
如响应过程中遇到系统操作问题,请联系本平台技术客服协助处理。
技术支持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20-89160590
采购人: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11月9日
申请人必须认真阅读资格预审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用户需求书等。申请人没有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申请文件没有对资格预审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申请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或被拒绝。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说明 |
1 | 采购人 | 名称: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一路12号 联系人:刘工 电话:020-87159059 |
2 | 采购人 |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
3 | 采购代理机构 |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九楼 联系人:詹女士、杨先生 联系电话:020-89160840、89160766 技术支持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20-89160590 |
4 | 采购项目名称 |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工作服年度采购项目(2024-2025年) |
5 | 交货地点 | 广州市(具体由采购人指定供货地点)。 |
6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资金 |
7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8 | 采购范围 | 详见采购文件《用户需求书》。 |
9 | 合同供货期 | 合同生效之日至 2025年12月31日止,或至实际采购货物的结算金额达到暂定合同总额时止,二者以先到者为准,自订货通知发出之日起40个自然日内到货;采购人零星加单在30个自然日内完成。 |
10 | 服务要求 | 详见采购文件《用户需求书》。 |
11 | 申请人的资质条件、能力 | 详见资格预审公告。 |
12 | 盖章要求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须完成盖章签字的部分,应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 |
13 | 公告答疑时间和采购公告澄清与修改的时间 | 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或疑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通过书面形式提交。 采购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在交易平台公开发布补充公告或澄清文件。补充公告或澄清文件一经在交易平台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申请人。 |
14 | 采购人修改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 | 详见资格预审公告。 |
15 | 递交申请文件时间 | 详见资格预审公告。 |
一、资格审查要求
(一)资格审查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客观、准确的评审原则,按照资格预审公告和本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规定的程序,选定具有符合资格要求的合格申请人参加采购。
(二)资格审查将按照申请人须提交的电子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审查其是否符合资格预审公告载明的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不符合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申请人,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三)在审查过程中,资格预审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公开要求所有申请人对资格审查资料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昵肴?/font>的澄清或说明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改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申请人的澄清和说明内容属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整个澄清和说明的过程不得存在排斥潜在供应商的现象。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五)申请人必须确保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如被查实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资格预审委员会确认后,将取消该申请人在本项目的响应资格,并上报有关监督管理机构将对该申请人在本平台作出响应限制。
(六)特别声明:资审合格后,供应商的资格发生变化而不满足供应商合格条件,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前,资格问题仍未解决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七)资格审查时,供应商名称已经工商变更的,但企业及个人的资质证书未完成企业名称变更,仍然承认其有效。营业执照等证件登记的信息不一致,应当允许供应商澄清,不得直接认定为无效。
(八)评审工作机构
1. 本次资格预审活动由采购人依法组建资格预审委员会。资格预审委员会由采购人的代表和从专家库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如采购人不派代表参加评审,则资格预审委员会全部由从专家库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
2. 资格预审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及编制审查报告,确定正式响应供应商。
(九)资格预审委员会开展资格审查的程序和细则
1. 资格预审委员会各成员根据《资格性审查表》独立审查各项资格审查申请资料,认定其是否证明了申请人符合资格预审公告载明的相应申请人合格条件。有一项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2. 如通过资格预审的家数超过资格预审公告规定的家数,则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依据·《择优表》规定的标准进行评比,并汇总结果。
3. 确定正式响应供应商名单并编写资格审查报告。
(十) 确定正式响应供应商:按照资格预审公告载明的方式确定正式响应供应商。
(十一)正式响应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因故暂停采购程序,恢复采购程序时,若法律、法规、规章对申请人资格提出新的强制性规定,采购人按照新的规定要求正式响应供应商补充、更换相关资格证明资料并核查,以符合现行规定。补充、更换资料的时间应不少于15日。补充、更换资料的期间可以进行采购程序。
(十二)原正式响应供应商补充、更换资料后,经审查,满足现行规定的,可以参加响应。重新审查后,正式响应供应商少于2家,应重新采购。已书面退出该项目响应的,无权再参加此次采购活动。
(十三)如暂停超过半年仍未启动采购程序的,采购人依法发布终止公告。
二、资格审查程序资格预审委员会将根据资格预审公告的规定,对申请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出现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该申请人作无效响应处理。《资格性审查表》如下:
审查类别 | 审查内容 |
资格性审查 | (一)申请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分公司响应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二)申请人须是拟响应货物的制造商或是拟响应货物的最终制造厂家,即拟响应货物必须在申请人的生产制造车间装配、检验出厂。 注:1、提供申请人的厂房产权 |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