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金陵河西学校电梯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 |
本南京市金陵河西学校电梯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南京市金陵河西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 |
规模:南京市金陵河西学校电梯设备采购,垂直客梯2台。 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本次采购主要包括安装工程、电梯设备及随机附件(包括埋件)的设计、制造、供货、包装、仓储、运输(包括装卸)、安装、安装辅材、深化设计、调试(需满足本项目消防控制接入和接口要求)、检验试验、备案、验收、验收后维护保养、完工和缺陷期服务、移交、结算、培训、技术服务(包括设计联络、接口开发、技术文件提供等)、质保期保障及其他井道下方电箱迁移等相关服务内容; 建设地点:南京市金陵河西学校; 合同履行期限:在合同签订后60日历日内交付使用,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 |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 |
南京市金陵河西学校电梯设备采购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南京市金陵河西学校电梯设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
1、资质要求: | |
①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为代理商投标的,还须提供制造商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 |
②其他条件: a、投标设备制造商应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A级资质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b、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需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安装A级)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2、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以下内容需提供承诺书原件): a、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b、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c、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投标品牌制造商近十年以来企业高管无行贿受贿及其他犯罪行为记录。 | |
3、业绩要求:投标人或所投品牌制造商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已完工的非住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95万元及以上的电梯供货及安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缺一不可;时间、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投标人业绩,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为所投品牌制造商业绩,则需加盖制造商公章)。 | |
4、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则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书,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其资格审查将全部不予通过。(提供制造商专项授权书原件) ②品牌制造商有完整的售后服务体系,能确保及时解决运行中的各种问题(须提供制造商承诺书原件)。 | |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标包不同投标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相关投标均无效。 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最高行政官员、执行事务合伙人,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②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不同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的,不限于股份占比超过50%或为占比最大股东。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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