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九江分公司150万/年芳烃及炼油配套项目板式塔Φ3800×45000~50000×16 Q345R 不含内件 Ⅱ类(招标编号:NWZ250404-2103-068513)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板式塔Φ3800×45000~50000×16 Q345R 不含内件 Ⅱ类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1 | 九江分公司150万/年芳烃及炼油配套项目 | /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板式塔Φ3800×45000~50000×16 Q345R 不含内件 Ⅱ类 | 1.000 | 台 |
2 | 板式塔Φ4200×45000~50000×24 Q345R/不含内件 Ⅱ类 | 1.000 | 台 |
3 | 板式塔Φ1400×25000~30000×(3+10) NS142+Q345R/Q345R 不含内件 Ⅱ类 | 1.000 | 台 |
4 | 板式塔Φ3800×45000~50000×30 S11306+Q245R正火/Q245R正火 不含内件 Ⅱ类 | 1.000 | 台 |
5 | 板式塔Φ2600×40000~45000×18 Q345R/不含内件 Ⅱ类 | 1.000 | 台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2)接受生产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投标人必须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制造A2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3.1.2 财务要求。
无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应提供近十年(2015年1月-2024年12月)石油化工装置至少2台直径不低于Φ4200mm、壁厚不低于26mm、主体材质为Q345R,至少1台直径不低于Φ3400mm复合板材料的Ⅱ类压力容器制造业绩,并需提供证明(证明材料包含合同、技术协议、投用时间、用户证明文件、发票扫描件等),发票扫描件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通过的发票信息。投标人对投标技术文件的所有内容负完全责任,业绩证明文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合同复印件均视为无效业绩。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文章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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