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能源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智能测温仪委托生产采购项目公告
(项目编号:WLW202511190048)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采购条件
本天津能源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智能测温仪委托生产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50000元,采购人为天津能源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方式为谈判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规模:天津能源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智能测温仪委托生产采购项目。基于公司移动测温仪件设备研发成果,现已对样机定版、多轮功能测试、现场兼容性验证与结构优化,研发样机已具备批量生产的成熟条件。计划遴选具备相应生产资质与技术能力的合作厂商,委托其按采购人标准完成设备生产任务,与厂商签订框架协议书(计划生产100台),后续根据采购计划需求进行实际生产订单签订,框架协议书有效期为一年。本项目采用自主研发+委托生产的合作模式,由采购人负责硬件产品的总体设计、技术标准制定、性能验证与质量控制。由中标方按照公司提供的技术资料与设计文件组织生产制造、组装测试、包装交付。详细内容见采购文件。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WLW202511190048-01)天津能源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智能测温仪委托生产采购项目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WLW202511190048-01)天津能源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智能测温仪委托生产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1.法人地位:供应商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2.商业信誉: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情况。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3.财务状况及资信: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况。4.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5.供应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本次采购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6.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7.供应商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无单位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8.供应商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无经营异常情况、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9.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供应商及该单位法定代表人不得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10.供应商需提供诚信投标承诺函。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参与项目与网站注册
4.1.1 凡首次在天津能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简称:平台)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平台进行企业用户注册(注册地址:https://www.tjjngc.com.cn/tj-jy-qyglht/index.html#/Register),按照平台提示提交企业信息并办理CA数字证书(简称:CA)。供应商可从平台查看注册、CA办理及电子投标操作手册(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s://www.tjjngc.com.c
文章推荐:
晋城宇光实业有限公司原材料采购一批18(电缆公司)二次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