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殡仪管理服务中心供暖锅炉更新改造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鞍山市殡仪管理服务中心供暖锅炉更新改造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辽宁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鞍山)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0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300-05630 项目名称:鞍山市殡仪管理服务中心供暖锅炉更新改造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120万元 最高限价: 120万元(其中锅炉部分117.5万元,维保部分2.5万元) 采购需求:供暖锅炉更新改造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50天更新改造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制造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制造B级及以上)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3日至2024年08月19日,每天上午8:00至12:30,下午12: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鞍山)。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9月05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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