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河镇金港紫庭苑工程电梯项目于2024年1月5日完成评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已推荐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评标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问题或异议,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均可进行异议和投诉。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提起异议,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诉人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
项目名称 | 新河镇金港紫庭苑工程电梯项目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人 | 温岭市金港产城融合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公示时间 | 2024年1月8日至2024年1月11日 | ||||||||
异议受理单位 | 温岭市金港产城融合发展有限公司 | ||||||||
联系电话 | 13606720085 | 地址 | 温岭市新河镇市民大道 | ||||||
投诉受理单位 | 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联系电话 | 0576-86215169 | 地址 | 温岭市城东街道横湖中路188号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浙江新馥电梯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3166190元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针对本招标项目具有生产制造及供货能力的电梯厂家或符合要求的电梯厂家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代理销售公司;(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安装、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载货电梯、自动扶梯) | ||||||||
工期 | 配合总包工期(每批次自接到招标人书面交货通知起30日历天内交货,交货后4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工作并通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验收) | ||||||||
评标情况 | 技术标得分:59.9;商务标得分:39.83;总得分:99.73。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浙江启元电梯有限公司 浙江宏茂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3172000元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针对本招标项目具有生产制造及供货能力的电梯厂家或符合要求的电梯厂家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代理销售公司;(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安装、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载货电梯、自动扶梯) | ||||||||
工期 | 配合总包工期(每批次自接到招标人书面交货通知起60日历天内交货,交货后4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 | ||||||||
评标情况 | 技术标得分:57.87;商务标得分:39.74;总得分:97.61。 | ||||||||
无效标原因及依据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存在问题 | 无效标依据 | ||||||
1 | 台州日菱电梯有限公司 | 投标参数与投标函报价不一致 | 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4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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